
↑詐騙案肇始於蔡先生欲接手共和村舊改項目
今年10月,深圳男子蔡先生在被騙8000萬元十餘年後,收到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審判決書:被告人遊煜常因犯合同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,並處罰金100萬元,退賠詐騙所得8000萬元。
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,十餘年前,蔡先生欲購買當地一地產公司的股權,卻被遊煜常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騙走瞭8000萬元,損失慘重。
之所以被“小兒科”的方法詐騙巨額資金,源於蔡先生對遊煜常弟弟、時任深圳市龍華區共和村村長的遊煜富的信任。而根據遊煜常本人的供述,他所詐騙的8000萬元,亦在弟弟的安排下,轉賬到瞭他人的賬戶。
遊煜常因此獲刑,蔡先生則認為,遊煜富同樣具有詐騙嫌疑。2022年11月,紅星新聞記者獲悉,遊煜富於2021年1月被深圳警方網上追逃,不久後歸案,目前,遊煜富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仍在偵辦中。
對此,蔡先生表示,從開始遭遇合同詐騙至今已經十幾年瞭,希望相關部門盡快依法懲處犯罪分子。

↑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對蔡先生被詐騙一案作出的《立案告知書》
投資8000萬元欲購買股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