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面新聞記者 於婷
近日,40餘名成都武侯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成都一房屋外,短短2小時後,就對這一房屋完成瞭強制騰退及評估工作,3名租客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瞭搬傢。而在這份順利的背後,則是執行法官多次登門,與涉案多方人員反復溝通協調的付出,和派出所、街道辦等工作人員的支持。
事情還要從今年年初說起。成都武侯法院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,受理吳某申請恢復執行劉某漢居間合同糾紛一案。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,執行法官依法查封被執行人劉某漢名下房屋。劉某漢口頭同意並稱願意配合法院處置案涉房屋,但該房屋被與劉某漢有債務關系的案外人劉甲實際占有,劉甲又將房屋租賃給其他三名租客。
房屋進入執行
卻早已被案外人“合法占有”
當執行法官聯系劉甲時,劉甲情緒非常激動,聲稱他是劉某漢的債權人,劉某漢將房屋抵償給他瞭,現在房屋是屬於他的,法院的查封於法無據。同時,劉甲及其配偶多次向武侯法院提出執行異議。武侯法院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後,予以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