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民晚報訊(記者 李一能 通訊員 傅傑)駕駛證12分被扣完,曹某竟去網上買瞭一張假證接著開車。在車子失控撞到電動自行車後,他又掏出這張偽造的駕駛證,還報上瞭假證上的名字,妄圖逃脫自己的責任。近日,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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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1日,曹某與幾名網友一同相約到奉賢區海灣鎮遊玩,途經某跨線橋時,曹某在超車過程中車突然失控,撞向道路右側護欄。在車子失控旋轉的過程中,曹某感覺車子好像撞到瞭什麼。等到車子停下,曹某下車查看情況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被壓在後車下方,又在離事發地約二十米處發現倒在地上、已經死亡的張某。
在交警前來處理時,他把自己買來的一張偽造的駕駛證交給瞭警方,還在做筆錄的過程中報上瞭駕駛證上的名字“吳某某”。不過他的花招很快就被民警識破。“17年的時候我駕照被扣完瞭12分,也沒有去處理,就買瞭一張假證接著開車。在出事後,我想要把這事應付過去,就報瞭這個假名字。早上民警訊問的時候發現瞭問題,我就瞞不住瞭。”曹某說道。
此外,據曹某交代,他所駕駛的車輛是他今年剛從別人手上買的二手車,車輛+運費總共花瞭他7000元,沒有進行過戶手續。車子到手後,他對車輛進行瞭一番維修。不過對於輪胎不一致等情況,他認為不影響駕駛,也就沒有更換輪胎。
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,曹某在駕駛證因記滿12分被扣留的情況下,繼續使用偽造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,超速行駛,並在行駛過程猛打方向操作不當,其駕駛的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也不符合相關規定,對這起事故負主要責任。被害人張某在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跨線橋上駕駛電動自行車,負次要責任。